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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研室 关于开展小学、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 系列教育视频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权敏琴  发布时间:2019-05-13 15:29:15

宝鸡市教研室

关于开展小学、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

系列教育视频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结合第八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引导全市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幼小衔接工作,全面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起始年级部分教学内容课时安排不足的现象,推动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平稳过渡,无缝衔接,决定在全市小学、幼儿园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系列教育活动视频案例评选活动。

一、举办单位:宝鸡市教研室

二、参评范围

全市小学一年级及各级各类幼儿园。以校(园)为单位参评,以县区为单位报送。

三、内容标准

小学、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系列教育活动视频案例以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标准,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体现办学方向和课程理念,展示本校(园)“幼小衔接”工作的举措和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1.系列活动主要采取视频录制的方式,对本校本园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系列活动进行实况记录。内容可以涉及教育教学、主题活动、入学教育、家校沟通、家园共育、专题研讨、专项培训等各个方面,重点从系列活动中反映学校、幼儿园正确的办学方向和课程理念,重在从活动案例中体现“幼小衔接”工作的系列举措和工作方式。案例要求真实、客观、自然,切忌人为编排和抄袭。

2.每件参评作品内容需不少于3项活动,活动环节完整,内容可有取舍剪辑,总体时长控制在1小时以内。每个参评作品应加片头(含标题、单位等,片头时间不超过10秒),报送作品内容构成为:片头+活动标题(不超过5秒)+活动实况剪辑(不做画外音说明)。统一要求为avi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以光盘、优盘形式报送均可。要求画面清晰、图像稳定、音量适中、动态自然,无明显失真。

3.参评视频案例须填写《“幼小衔接”工作系列教育活动视频案例评选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与活动视频内容相配套的系列活动方案。

4.报送参评作品时同时报送本县区开展此项活动总结材料。

四、评选办法

县区教研室在广泛宣传、精心指导的基础上,组织辖区小学、幼儿园科学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并视频案例,并进行县区初评,择选优秀系列活动视频案例报送市教研室。市教研室将组织专家认真评选,对优秀作品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优秀活动案例将在宝鸡教育网及宝鸡教研平台进行展播。

五、工作要求

1.举办全市小学、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系列教育视频案例评选活动,对于推进“幼小衔接”工作,规范小学初始年级“零起点”教学,去除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县区教研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织辖区小学、幼儿园积极参与,并认真开展初评,择优上报。

2.请以县(区)为单位,将参评作品光盘或优盘,连同申报表、县区活动开展过程总结纸质版报市教研室小幼教研科,幼儿园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75日前,小学参评作品及县区活动开展总结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1015日前报送。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xiaojiaozu2009@163.com

联系人:权敏琴 电话:2790781

附件:

1.宝鸡市“幼小衔接”工作系列教育活动视频案例评选作品申报表

2.县区“幼小衔接”工作系列教育活动视频案例评选活动作品推荐汇总表

3.宝鸡市“幼小衔接”工作系列教育视频案例评选活动县区报送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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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研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