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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宝鸡市基础教育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任军利  发布时间:2019-04-29 10:01:27

宝鸡市教育教研室关于《宝鸡市基础教育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宝市教发(2019)25号

县区教研室宝中、宝一中、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

为了更好地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切实改进学校学科教研组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教研组工作水平,为了贯彻落实2019年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宝鸡教育现代化2035》,为了加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学校教研团队建设,促进我市骨干学科的发展,为进一步创建宝鸡市“学科基地”做好准备,现将《宝鸡市基础教育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本县区优秀校长、主任、教研组长和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开会审读,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过程中删除或者新增部分在电子稿中刷红修改稿请于513前发送至:

教育科研科邮箱:jiaokezu@163.com

联系人:任军利 电话:2790796

附件1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评分表



/bjjyw/pictures/file/20190429/20190429102306_225.doc

附件2宝鸡市星级教研组汇总表

/bjjyw/pictures/file/20190429/20190429102456_243.xls



宝鸡市教育教研室

2019429

宝鸡市基础教育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

第一章

第一条 教研组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开展教学活动的基层组织,是发挥教师集体力量、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组织形式。教研组是教师组成的教学研究共同体,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单位,是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 教研组工作状况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科教育教学目标落实的整体水平,事关学校内涵提升、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中小学、幼儿园教研组工作,加强教研组建设,规范教研组活动,促进教研组工作有序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教研组设置

第四条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教研组。教研组设置要有利于开展教研活动,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同一学科有3名任课教师以上者,应设立一个教研组;也可根据实际,2-3个相关学科合并设立1个教研组;跨学科教师编入其主要任教的学科教研组;学校管理人员按代课情况和包抓教研组情况编入相应的教研组。

第五条 各中学一般应设置语文、数学、英语、政史地、理化生、体音美、综合实践活动等7个学科教研组;中心小学一般应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含道德与法治、体、音、美等)、综合实践活动等5个学科教研组;普小及规模较小学校一般应设置语文、数学、综合(含道德与法治、体、音、美、英等)、综合实践活动等4个学科教研组;幼儿园应设置小班、中班、大班3个教研组;局直中小学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在年级设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同一备课组的教师应集中办公,教研组、备课组按各自的不同职责分别开展工作。

第六条 各镇应设置镇中心教研组,镇中心教研组下设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含道德与法治、体、音、美等)、综合实践活动等5个镇学科中心教研组,指导本镇小学开展教研活动。

第七条 每个大学区设置1个大学区中心教研组,大学区中心教研组下设大学区学科中心教研组。中学设置语文、数学、英语、政史地、理化生、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9个大学区学科中心教研组;小学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道德与法治、体、音乐、美)、综合实践活动等5个大学区学科中心教研组;幼儿园设置小班、中班、大班3个大学区中心教研组。

第八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研组、镇中心教研组要与大学区中心教研组统筹协调,积极参与大学区教研、城乡教育联盟等教研活动。

第三章 教研组工作的基本内容

第九条 组织业务学习。引导教师把工作与学习结合起来,规范和落实学习计划,把学习与研究、思考有机结合起来,边学习,边思考,边研究。

落实规范管理。要组织教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根据教育部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学实际,制定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本学科备课、上课等常规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的常规管理;每学期至少开展5次集体备课,效果良好;学校要参照《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规范》,从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管理和学业评价等方面,对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督查,并做好量化与指导工作;加强对本学科各年级教学工作、教研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矫正教学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教学质量检测评价等工作。

十一 开展交流展示。每学期至少举行3次课堂教学研讨等活动;每学期至少主办1次校际或区域研讨活动;一学年里全体组员都执教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研究活动要突出“四研”:即研究学生、研究教材教法、研究课堂教学、研究阶段质量。要以转变教学方式、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为重点,开展教学观摩研讨、教学总结反思、教学案例分析、课改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组织好“三课”(研究课、评优课、展示课)的研讨。

十二 进行教学调研。每学期至少有1份教学调研报告。要积极参与学校课程建设。认真承担学校布置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任务,并充分利用本学科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师教学用书》等)和教师专业特长,依托学科教学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努力提高学生核心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十三 重视青教培养。要研究制定本教研组的学科发展规划,把握课改方向,明确教改目标,突出研究重点,落实工作措施,逐步形成本组的教学与研究特色。对青年教师推行“导师制”,缩短青年教师的成长期;要努力突破骨干教师的高原期,充分开掘他们的潜能,发挥他们的作用,超越自我。

十四 加强文档建设。要建立教研组工作档案,重视各项教研活动的记载,各类文本、档案资料的积累和整理。要善于及时总结教研组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教研组之间的交流。

十五 追求专业实绩。有县级及以上的荣誉(获奖)、发表论文(专著、案例)、承担公开课(讲座)等。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县区级课题研究(例如:陕西省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陕西省规划课题、宝鸡市小课题等),立项课题通过省市级结题鉴定,小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上传及时,研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获奖。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配合师范院校等实训实习基地,积极承担实训教师指导任务和省市“国培计划”、“名师大篷车”等送教下乡示教任务。

十六 取得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教学成绩突出。

第四章 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十 教研活动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流程。教研活动由学校统筹,活动时间、地点安排要有利于教师集中参加活动;各校教研组原则上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中心教研组每2周应开展一次活动,每次不少于4小时;各大学区教研组每月应开展一次活动,每次不少于4小时;各级教研组应按学期制定好活动计划,安排好活动日程,并按照计划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做好教研活动过程的记录。

第十 要依据校情,全面推行错时教研;对因节假日、其它活动影响的教研组活动须在当周周内安排进行。

第十 组长权责。学校有明确的教研组长权利、职责和培养措施。加强教研组组长队伍的建设。教研组长是教研组的领头雁,学校应选拔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研究能力、作风正派、业务过硬、善于管理、勇于开拓的教学骨干担任教研组长,要注重培养一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各校要重视对教研组长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努力提高教研组长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在组长外出考察等方面予以倾斜,调动教研组长的积极性。

二十 课程改革。严格执行教育部《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知道本学科课程目标;落实本学科课程教学目标和实施建议。重视借鉴《教师教学用书》等开展课堂教学。

二十一 检查指导。校级领导以及中层干部要根据自己专长,分工深入教研组,对教研组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帮助教研组长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检查教研组执行计划的情况,定期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对教研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帮助教研组长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等。教研活动必须有目的、有计划、有专题、有效果、有记录。要统筹安排校本教研的内容和活动形式,教研组教研活动每两周不得少于一小时,可以每周进行,也可隔周集中开展。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课。

二十二 考核评价。各校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和评价,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激励各教研组开拓创新,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和教研文化。市县区教研室要加强对教研组的业务指导,使教研活动内容充足,效果明显。

二十三 网站建设。市县区教研室要进一步建设好学科论坛,利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学科网页、“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等指导学校教研活动。各学校教研组也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资源,建立自身的专题特色网站,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

二十四 开展星级教研组评选

1.评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学校现有课程计划规定开设的所有学科教研组。

2.评选办法:依据《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评分表》(附后)开展星级教研组评选。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评分标准如下:

一星

二星

三星

四星

五星

城区学校

61-65分

66-71分

72-79分

80-89分

90分以上

乡镇学校

56-60分

61-66分

67-74分

75-84分

85分以上

农村学校

51-55分

56-61分

62-69分

70-79分

80分以上

各教研组按照《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评分表》完成自评工作,并向学校报送电子版材料;学校完成所有教研组的星级考核评比工作,并向县区教研室指定邮箱报送电子版材料;五星级教研组由县区教研室组织联评,县区教育局发文表彰,同时确认五星级教研组长为县区优秀教研组长;四星级及以下级别教研组的评分证明材料由县区教研室进行抽查,确认教研组的星级,一并由县区教育局发文公布;市级“五星级教研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参评名额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不超过15名,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不超过12名,高新区、眉县、陇县不超过8名,千阳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不超过6名,宝鸡中学、宝鸡一中、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不超过2名,宝鸡市特教学校1名。宝鸡市“五星级教研组”汇总表及有关联评材料报市教研室教育科研科。市教研室组织专家对各县区推荐的“五星级教研组”进行差额复审联评,经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发文表彰,同时确认五星级教研组长为市级优秀教研组长,授予“宝鸡市优秀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3.检查评估。市、县区教研室拟根据星级教研组评选进程,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和检查评估。

第五章 教研组工作的管理和保障

第二十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保证教学研究正确方向,引领教育教学工作开创新局面。 教研组实行分层管理。县教研室负责对全县教研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大学区中心教研组负责对本学区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镇中心教研组负责对本镇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学校(园)负责对校(园)内学科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 健全教研组制度。全中小学要明确并制定教研组活动要求和教研组长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研组业务学习制度、教研组长例会制度、领导包抓制度、教研组长选聘制度、教研活动考核制度、教研组工作评价制度、资金投入保障制度等。

第二十 重视对教研组长的选拔、指导和培训。要将思想品德高尚、业务水平精良、教学水平高、组织能力强、教学实绩好的教师选拔为教研组长;要指导教研组长大胆组织开展教研工作;要优先选派教研组长参加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研讨观摩,及时了解课程改革的前沿动态,掌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教研组长应按每周1—2课时计入工作量。

第二十 落实经费和设备保障。各县区、镇、校要给予教研组工作必要的资金投入,要保证购买图书资料、外出培训学习及有关教研活动、研讨活动的开支;学校要为各教研组订阅两种以上本学科专业报刊,并配备必需的工具书、信息技术设备等。

二十 各县区教育局要重视星级教研组评选工作,以评促建,引导学校重视教研组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层级创建, 规范评选。分为四个步骤:

1.学校自评。“星级教研组”创建和评选首先由各学校组织教研组学习文件,明确要求,积极营造创建优秀教研组的氛围。各教研组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学校审核后按推荐名额向县区推荐。

2.县区初审。各县区教育局组建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考评。

3.市级评审。市教育局成立评审组,依据评选条件对县区教育局、局直学校推荐的“五星级”教研组进行评审,并抽查有关教研组过程性资料的原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召开评委会进行终评并公示。

4.公示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授予“宝鸡市××学科优秀教研组”称号并颁发奖牌。

三十 坚持标准,科学公正。

1.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依据星级教研组评选细则,择优遴选,严格把关。同时,应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向农村学校、偏远薄弱学校倾斜。

2.规范程序,科学公正。在评选过程中,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等方式,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平、公正。

第六章  附 则

三十一 办法解释权归宝鸡市教育局

三十二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