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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局直有关单位2016、2017年校本研修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李居强  发布时间:2017-12-26 10:06:14

宝市教研发[2017]89

 

关于对局直有关单位2016、2017年校本研修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宝鸡中学、宝鸡一中、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了贯彻市教育局在眉县召开的校本研修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根据市局印发的《宝鸡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宝市教发[2012]39号),要“建立学分管理制度。采取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教研部门认定、教师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方式,对教师研修过程进行有效记录,为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审核提供依据。”市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15年校本研修工作要点》的通知(宝市教发[2015]72号)要求:“市教研室要做好对局直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的学时认定和专项检查。”现就专项检查局直有关单位20162017年校本研修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学校    

2018年13日上午检查宝鸡中学,下午检查宝鸡一中;

1月4日上午检查宝鸡实验小学,下午检查宝鸡幼儿园、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检查内容

校本研修工作的规划、方案、组织实施;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过程、《校本研修手册》等原始资料;校本研修“错时教研”等方面的成效、问题等。

三、检查方式

 

检查组成员由市教研室领导、教育科研科等人员组成。

1.听汇报、听课:听取各学校校本研修工作汇报、随机听课(巡课),了解校本研修推进效果。

2.查看资料:实地查看学校校本研修规划、实施方案、学时认定管理考核、有关培训证书复印件、研修成果等方面的资料。

3.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校本研修活动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4.检查情况反馈。

市教研室根据本次检查访谈结果,审核认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学时。请各受检学校做好准备,汇报材料请发执行办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校本研修项目执行办公室:任军利 李居强

电话:2790796  电子邮箱:bjxbyx @163.com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