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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市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9-03 11:45:08



宝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宝鸡市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宝市教发[2019]297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教研室,局直各中小学:

现将市教研室制定的《宝鸡市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市教研室。

联系人:任军利 电话:2790796

邮箱:jiaokezu@163.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

宝鸡市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推进校本研修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教研组建设,规范教研组活动,促进教研组工作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研组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开展教学活动的业务组织,是教学研究共同体,是中小学、幼儿园等校本研修制度实施的基层组织,具有研究、指导、培养、服务及管理职能。

第三条 教研组工作状况直接影响着学科教育教学目标落实的整体水平。教研组是教学常规的落实者和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开展教学研究的主阵地和教学创新的“孵化器”,事关学校内涵提升、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 教研组设置

第四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教研组。教研组设置要以有利于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为原则,一般以学科为单位,同一学科有3名任课教师以上者,应设立一个教研组;也可根据实际2-3个相关学科合并设立1个教研组;跨学科教师编入其任教的主要学科的教研组;学校管理人员按代课情况和包抓教研组情况编入相应的教研组。

第五条 教研组设置的科目类别。各中学一般设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音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2个学科教研组;小学一般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含道德与法治、体、音、美)等4个学科教研组;规模较小学校一般应设置语文、数学、综合(含道德与法治、科学、体音美、英语)等3个学科教研组;不足十人的学校可设文科、理科等两个教研组,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学科教研组下设立备课组。局直中小学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在年级设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同一备课组的教师应集中办公,教研组、备课组按各自的不同职责分别开展工作。(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六条 县区(镇)按照地域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大学区中心教研组,大学区中心教研组可跨乡镇设置。小学按镇应设置镇中心教研组;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研组、镇中心教研组要与大学区中心教研组统筹协调,积极参与大学区教研、城乡教育联盟等教研活动。

第三章 教研组工作的基本内容

第七条 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目标,以及校本研修计划,以集体学习、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课程和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升新课程意识,更新教学观念,探索教学规律,并应用新课程与教学理论分析总结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和经验,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的课程标准、专业知识和科研成果,帮助教师不断更新和充实本学科专业知识,拓宽知识视野,丰富文化底蕴。

第八条 落实教学管理规范。要组织教师严格国家执行课程计划,根据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学实际,制定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明确本学科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知晓本学科课程目标;落实本学科课程教学目标和实施建议;重视借鉴《教师教学用书》等开展课堂教学。

第九条 开展教学交流研讨。教研组应重视开展集体备课、行动研究、案例研究和校本课程开发四方面活动。要突出“四研”:即研究学生、研究教材教法、研究课堂教学、研究阶段质量。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5次。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课堂教学研讨等活动。要积极形成“以学校为基地,以教师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所面临的各种教学具体问题为对象,关注学生学习生活,挖掘科研潜能,从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教研氛围。

第十条 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考试和评价的研究,充分发挥教研组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积极作用。每学期至少有1份教学调研报告。依据学校及学生的发展需求,研发并实施拓展性(选修)课程。充分利用本学科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师教学用书》等)和教师专业特长,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

第十一条 重视教师培养。对青年教师推行“导师制”,缩短青年教师的成长期,充分挖掘潜能,发挥骨干作用。

第十二条 打造教研组文化。建立民主、合作、共享的现代教研组文化。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都有话语权,让教师心情舒畅的搞教研。营造积极主动,勤勉进取,求真务实的教研氛围,保持每个人的良好工作状态。让教师自觉地融合到团队之中,共享资源,交流思想,形成“教研为我,我为教研”的团队精神。

第十三条 加强文档建设。要建立教研组工作档案,重视各项教研活动的记载和各类文本、档案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及时总结教研组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各教研组之间的交流。

第十四条 追求专业实绩。倡导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县区级课题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形成教学成果,积极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讲座)等。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评选活动。配合师范院校等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积极承担实训教师指导任务和省市“国培计划”、“名师大篷车”等送教下乡任务。

第四章 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健全教研组工作制度。全市中小学要明确并制定教研组活动要求和教研组长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研组业务学习制度、教研组长例会制度、领导包抓制度、教研组长选聘制度、教研活动考核制度、教研组工作评价制度、资金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教研组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流程。教研活动由学校统筹,活动时间、地点安排要有利于教师集中参加活动;各校教研组原则上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次不少于1课时;镇中心教研组每月应开展一次活动,每次不少于2课时;各县区大学区中心教研组每月应开展一次活动,每次不少于3课时。规模较小的学校教研组每两周开展一次活动。镇中心教研组是对接教研室与学校的桥梁,中心教研组要督促和服务学校教研组工作的开展,为学校开展各项教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每学期在乡镇范围开展两次教学观摩及相关教科研活动,为基层广大老师创设展示个人、提升业务水平的平台。

第十七条 要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研、错时教研、在线教研等,推动资源共享、互动交流、教学相长。每学年各学校各教研组经学校管理员审核同意后,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宝鸡教研平台”,依次点击“教研平台”、“教研活动”、“创建活动”,创建并开展学科网络“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在“宝鸡教研平台”创建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省、市级教学能手每学年在“宝鸡教研平台”创建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打造精品网络教研活动范例。

第十八条 教研组设立教研组长。教研组长是教研组的领头雁,学校应选拔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研究能力、作风正派、业务过硬、善于管理、勇于开拓的教学骨干担任教研组长,要注重培养一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学校应赋予教研组长评价学科教师教学的权利。教研组长应参与教师平时考核、学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职称晋升考核等工作。

第十九条 实施考核评价。各校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和评价,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激励各教研组开拓创新,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和教研文化。市、县(区)教研室要加强对教研组的业务指导,使教研活动内容充实,效果明显。

第二十条 评选星级教研组。依据《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考核评价表》,通过学校自评、县区初审、市级审核等程序,评选表彰“宝鸡市优秀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市、县区教研室根据评选进程,据实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章 教研组工作的管理和保障

第二十一条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保证教学研究正确方向,引领教育教学工作开创新局面。教研组建设主阵地在学校。教研组建设校长负总责,分管教学的校长具体负责,校领导分工包组直接参与活动。学科教研员在不断提升自身教研指导能力的同时,有效指导各校学科教研组工作。县区教研室负责对全县区教研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大学区中心教研组负责对本学区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镇中心教研组负责对本镇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学校(园)负责对校(园)内学科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教师参加教研组活动情况作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重视教研组长的选拔、指导和培训。要指导教研组长大胆组织开展教研工作;优先选派教研组长参加培训,外出参观学习、观摩研讨,及时了解课程改革的前沿动态,掌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教研组长应按每周1—2课时计入工作量。

第二十三条 落实经费和设备保障。各县区、镇、校要给予教研组工作必要的资金投入,保证购买图书资料、外出培训学习及有关教研活动的开支;学校要为各教研组订阅至少两种以上本学科专业报刊,并配备必需的工具书、信息技术设备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宝鸡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