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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基础教育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通知
      发布人:任军利  发布时间:2019-05-30 15:51:51

《宝鸡市基础教育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局直有关学校:

《宝鸡市基础教育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429日印发后,凤翔县、眉县、陇县、扶风县、金台区、岐山县、凤县、千阳县、渭滨区、陈仓区教研室等10个教研室和宝鸡中学、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等三所学校,组织本县区优秀校长、主任、教研组长和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开会审读,提出了28条修改意见和建议,现综合各县区和局直学校意见,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最新修改意见(修改部分请刷红)请于610日前发送至:

教育科研科邮箱:jiaokezu@163.com

联系人:任军利 电话:2790796

附件1: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评分表

附件2:宝鸡市星级教研组汇总表

 

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9.5.30

 

 

宝鸡市基础教育学科教研组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

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

 

第一章   

第一条 教研组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开展教学活动的业务组织,是教学研究共同体,是中小学、幼儿园等校本研修制度实施的基层组织,具有研究、指导、培养、服务及管理职能。

第二条 教研组工作状况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科教育教学目标落实的整体水平。教研组不仅是教学常规的落实者,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而且是开展教学研究的重要阵地,是教学创新的“孵化器”,事关学校内涵提升、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教研组建设,规范教研组活动,促进教研组工作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教研组设置

第四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教研组。教研组设置要以有利于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为原则,一般以学科为单位,同一学科有3名任课教师以上者,应设立一个教研组;也可根据实际2-3个相关学科合并设立1个教研组;跨学科教师编入其主要任教的学科教研组;学校管理人员按代课情况和包抓教研组情况编入相应的教研组。

第五条 教研组设置的科目类别。各中学一般应设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音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2个学科教研组;各小学一般应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含道德与法治、体、音、美)等4个学科教研组;规模较小学校一般应设置语文、数学、综合(含道德与法治、科学、体音美、英语)等3个学科教研组;在学科教研组下设立备课组。局直中小学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在年级设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同一备课组的教师应集中办公,教研组、备课组按各自的不同职责分别开展工作。(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六条 县区(镇)按照地域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大学区中心教研组,大学区教研组可跨乡镇设置。小学按镇应设置镇中心教研组;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研组、镇中心教研组要与大学区中心教研组统筹协调,积极参与大学区教研、城乡教育联盟等教研活动。

第三章 教研组工作的基本内容

第七条 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目标,以及校本研修计划,以集体学习、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课程和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升新课程意识,更新教学观念,探索教学规律,并应用新课程与教学理论分析总结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和经验,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的课程标准、专业知识和科研成果,帮助教师不断更新和充实本学科专业知识,拓宽知识视野,丰富文化底蕴。

第八条 落实教学规范管理。要组织教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根据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学实际,制定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明确本学科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知道本学科课程目标;落实本学科课程教学目标和实施建议。重视借鉴《教师教学用书》等开展课堂教学。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5次。

第九条 开展教学交流研讨。教研组应重视开展集体备课、行动研究、案例研究和校本课程开发四方面活动。要突出“四研”:即研究学生、研究教材教法、研究课堂教学、研究阶段质量。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课堂教学研讨等活动。形成“以学校为基地,以教师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所面临的各种教学具体问题为对象,关注学生学习生活,挖掘科研潜能,从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教研氛围。

第十条 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考试和评价的研究,充分发挥教研组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积极作用。每学期至少有1份教学调研报告。依据学校及学生的发展需要求,研发并实施拓展性(选修)课程。充分利用本学科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师教学用书》等)和教师专业特长,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

第十一条 重视教师培养。要研究制定本教研组的学科发展规划,把握课改方向,明确教改目标,突出研究重点,落实工作措施,逐步形成本组的教学与研究特色。对青年教师推行“导师制”,缩短青年教师的成长期;要努力突破骨干教师的高原期,充分挖掘他们的潜能,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第十二条  打造教研组文化。建立民主、积极、合作、共享的现代教研组文化。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都有话语权,让教师心情舒畅的搞教研。营造积极主动,勤勉进取,求真务实的教研氛围,保持每个人的良好工作状态。让教师自觉地融合到团队之中,交换资源,交流思想,形成“教研为我,我为教研”的团队精神。

第十三条  加强文档建设。要建立教研组工作档案,重视各项教研活动的记载和各类文本、档案资料的积累和整理。要及时总结教研组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教研组之间的交流。

第十四条 追求专业实绩。倡导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县区级课题研究(例如:陕西省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陕西省规划课题、宝鸡市小课题等),总结教学经验,形成教学成果,承担公开课(讲座)等。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配合师范院校等实训实习基地,积极承担实训教师指导任务和省市“国培计划”、“名师大篷车”等送教下乡示教任务。

第四章 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健全教研组工作制度。全市中小学要明确并制定教研组活动要求和教研组长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研组业务学习制度、教研组长例会制度、领导包抓制度、教研组长选聘制度、教研活动考核制度、教研组工作评价制度、资金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教研组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流程。教研活动由学校统筹,活动时间、地点安排要有利于教师集中参加活动;各校教研组原则上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次不少于1课时;镇中心教研组每2周应开展一次活动,每次不少于2课时;各大学区教研组每月应开展一次活动,每次不少于3课时。

第十七条  要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研、错时教研、在线教研等,推动资源共享、互动交流、教学相长。每学期各学校各教研组应在宝鸡教育云平台“宝鸡教研平台( http://jy.snbjeduyun.com/bjjyw/MainController.do?method=Main&gid=null)创建并开展学科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每学期在“宝鸡教研平台”创建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打造精品网络教研活动范例。(具体方法参见宝鸡教育云平台帮助中心)

第十八条 教研组设立教研组长。教研组长是教研组的领头雁,学校应选拔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研究能力、作风正派、业务过硬、善于管理、勇于开拓的教学骨干担任教研组长,要注重培养一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学校应赋予教研组长评价学科教师教学的权利。教研组长应参与教师平时考核、学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职称晋升考核等工作。

第十九条 实施考核评价。各校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和评价,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激励各教研组开拓创新,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和教研文化。市县区教研室要加强对教研组的业务指导,使教研活动内容充足,效果明显。

第五章   开展星级教研组评选

第二十条 评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学校现有课程计划规定开设的所有学科教研组(包括乡镇中心教研组)。

第二十一条 评选办法:依据《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评分表》(附后)开展星级教研组评选。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评分标准如下:

 

一星

二星

三星

四星

五星

城区学校

61-65

66-71

72-79

80-89

90分以上

乡镇学校

56-60

61-66

67-74

75-84

85分以上

农村学校

51-55

56-61

62-69

70-79

80分以上

各教研组按照《宝鸡市星级教研组评分表》完成自评工作,并向学校报送电子版材料;学校完成所有教研组的星级考核评比工作,并向县区教研室指定邮箱报送电子版材料;五星级教研组由县区教研室组织联评,县区教育局发文表彰,同时确认五星级教研组长为县区优秀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四星级及以下级别教研组的评分证明材料由县区教研室进行抽查,确认教研组的星级,一并由县区教育局发文公布;市级“五星级教研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参评名额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不超过15名,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不超过12名,高新区、眉县、陇县不超过8名,千阳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不超过6名,宝鸡中学、宝鸡一中、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不超过2名,宝鸡市特教学校1名。宝鸡市“五星级教研组”汇总表及有关联评材料报市教研室教育科研科。市教研室组织专家对各县区推荐的“五星级教研组”进行差额复审联评,经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发文表彰,同时确认五星级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为市级优秀教研(备课)组长,授予“宝鸡市优秀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县区教育局要重视星级教研组评选工作,以评促建,引导学校重视教研组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层级创建, 规范评选。分为四个步骤:

1.学校自评。“星级教研组”创建和评选首先由各学校组织教研组学习文件,明确要求,积极营造创建优秀教研组的氛围。各教研组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学校审核后按推荐名额向县区推荐。

2.县区初审。各县区教育局组建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考评。

3.市级评审。市教育局成立评审组,依据评选条件对县区教育局、局直学校推荐的“五星级”教研组进行评审,并抽查有关教研组过程性资料的原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召开评委会进行终评并公示。

4.公示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授予“宝鸡市××学科优秀教研组”称号并颁发奖牌。

第二十三条 坚持标准,科学公正。

1.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依据星级教研组评选细则,择优遴选,严格把关。同时,应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向农村学校、偏远薄弱学校倾斜。

2.规范程序,科学公正。在评选过程中,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等方式,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平、公正。

第二十四条 实施动态管理。市、县区教研室拟根据星级教研组评选进程,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和检查评估。

第六章 教研组工作的管理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保证教学研究正确方向,引领教育教学工作开创新局面。教研组建设主阵地在学校。教研组建设校长负总责,分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校领导分工包组直接参与活动。学科教研员指导各校学科教研组工作。县区教研室负责对全县区教研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大学区中心教研组负责对本学区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镇中心教研组负责对本镇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各学校(园)负责对校(园)内学科教研组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六条 重视对教研组长的选拔、指导和培训。要指导教研组长大胆组织开展教研工作;要优先选派教研组长参加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研讨观摩,及时了解课程改革的前沿动态,掌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教研组长应按每周12课时计入工作量。

第二十七条 落实经费和设备保障。各县区、镇、校要给予教研组工作必要的资金投入,要保证购买图书资料、外出培训学习及有关教研活动、研讨活动的开支;学校要为各教研组订阅两种以上本学科专业报刊,并配备必需的工具书、信息技术设备等。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宝鸡市教育局。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