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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印发的《宝鸡市教育科研“十三五”发展规划》,为了保证小课题研究过程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实施,增强小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小课题研究工作有序推进,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小课题是指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自我经验提升作为切入点,吸收各种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经验、技术和理论,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研究,探寻问题解决和经验提升的课题研究形式。
2.小课题研究旨在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掌握基本规范的教育研究方法,完善教师的知能结构,提升教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小课题是我市基础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周期短、切口小、注重实用性的特点。
二、组织实施
(一)选题申请
1.市教研室不定期发布《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教师可依据《指南》选题,也可自拟课题题目,选题应立足于一线教学。
2.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课题。
3.小课题申请者应如实填写《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立项申请·评审表》(见附件2),经申请者单位和县区教研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由县(区)教研室统一报送市教研室。局直单位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可直接报送市教研室。
4.小课题负责人只能为1人,成员不超过2人(共3人)。小课题研究者每次只能申请一项课题。
(二)评审立项
1.立项申请的初审由各县区教研室负责,主要审核研究内容是否有研究价值,研究人员数量是否合乎规定,申请材料形式是否符合规范等。
2.市教研室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进行复审,发文确定立项名单。
3.全市每次立项600~650项。报送数额: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不超过60项,高新区、眉县、陇县不超过45项,千阳县、凤县、麟游县、太白县不超过30项(以上数额包括县区教师进修学校、电教中心、职教中心),局直中小学每校不超过8项,市小教中心、宝鸡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等每校限3~5项。
4.课题立项以立项批准书上的名称为准实施研究,如不愿调整,立项申请人可书面向市教研室提出放弃立项。
(三)过程管理
1.研究周期: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小课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不能延期。
2.专业指导:采用专家(市县优秀教研员、学科名师、优秀校长等小课题专家)引领,基地(省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等)带动,分类协作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的专业指导。学科指导专家对小课题研究进行全程指导,组织相关课题的研讨活动,按市教研室的统一安排定期汇报交流课题指导中的问题和举措;省、市校本研修优秀团队、先进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小课题研究开题会、同题或相近课题的研讨活动,相互交流,相互借鉴,“通资源、通活动、通智慧”,促进校际合作交流。市教研室将组织专家不定期视导各基地学校的课题研究。
3.网络保障:每个小课题负责人需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www.snbjeduyun.com)开设“个人空间”,及时上传《立项申请·评审表》、《实施方案》、《中期报告》,定期上传课题研究的过程性资料,接受指导和检查;小课题指导专家要在课题负责人个人空间上跟帖,对指导的课题研究进行引领,填写《课题研究阶段任务检查登记表》(见附件5);市教研室定期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上发布小课题研究的相关信息。课题负责人和指导专家随时登陆《宝鸡市教育云平台》,按课题研究的信息化管理相关要求完成阶段任务。
4.阶段要求:小课题研究是课题申领者自主经常的研究活动,现提出课题管理基本的阶段要求。
(1)小课题立项批准后,课题负责人从《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可了解学科指导专家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2)小课题批准立项后,小课题负责人应将修改后的《小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开题报告)》(见附件3)上传博客,指导专家酌情跟帖点评;基地学校要召开本校小课题集体开题会,并邀请市小课题指导专家莅临指导。学科指导专家组负责人要将小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的现状综述和指导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制作演示文稿,在市教研室课题指导专题活动中进行汇报交流。
(3)小课题负责人要将《小课题中期报告》(见附件4)文本上传,学科指导专家将对上传的《中期报告》进行指导评论;学科指导专家组负责人要将小课题研究过程综述和指导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制作演示文稿,在市教研室课题指导专题活动中进行汇报交流。
(4)小课题负责人要完成小课题研究,填写《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结题申请·评审表》(见附件6),完成结题报告,上传个人空间,年底前公布结题评审结果。
5.质量监控:小课题研究强化动态管理、全程管理。指导专家应按小课题研究阶段规范要求及时将《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阶段任务检查登记表》(见附件5)的文本邮件发送至市教育科研科邮箱(jiaokezu@163.com);市教研室对未达到阶段要求的小课题中止研究,注销立项,并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上公告,被注销立项的小课题负责人下一年度不得再申请小课题研究。
(四)结题评审
1.学科指导专家将对上传的《结题申请·评审表》(见附件6)、《结题报告》(见附件7)及研究的过程性资料进行跟帖评论,并给出初步结题建议。学科评审专家组依据《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结题评审表》(见附件8),结合指导专家意见,对上传的研究文本进行评审,最后给出初评意见,汇总后发至市教育科研科邮箱,市教研室安排结题复评。
2.小课题结题复评以会议方式为主,以县区或小课题研究基地为单位进行。被推荐为优秀课题的负责人需在各县区小课题结题复评会上现场打开博客,限时陈述研究过程及结果,评审专家依据《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优秀课题复评表》(见附件9)对小课题负责人的现场陈述进行评价。
3.小课题负责人应健全小课题“档案袋”(内容另见《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管理规范》)(见附件1)一式2份,交到各县区教研室(1份报市)。在各县区小课题结题复评会上,评审专家将依据《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小课题负责人提交的“档案袋”进行逐项检查登记。
4.课题评审专家组5~7人。结题评审时从宝鸡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小课题研究通过课题专家初评、复评,经教研室研究审定,发给小课题负责人《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结题证书》。
(五)宣传奖励
1.市教研室将组织专家在每轮结题小课题中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课题给予表彰。
2.出版《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成果集》,宣传推广研究成果。
三、附则
1.小课题研究不得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研究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2.小课题研究必须坚持基础教育科研的公益性,不得利用课题名义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
附件1、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管理规范
附件2、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立项申请·评审表
附件3、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附件4、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中期报告
附件5、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阶段任务检查登记表
附件6、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结题申请表
附件7、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结题报告
附件8、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结题评审表
附件9、宝鸡市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优秀课题复评表
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7年3月2日(县区修改部分请用红颜色标注)